奉贤区档案馆关于开放馆藏1991—1993年档案的公告 信息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6-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七条关于“县级以上各级档案馆的档案,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二十五年向社会开放”的规定,经报请奉贤区人民政府批准,从69日起,奉贤区档案馆向社会开放第二十批馆藏档案。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这次开放的档案,主要为馆藏1991-1993年原中共奉贤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各机关、乡镇等78个单位形成的部分档案,共计1765卷(其中1991649卷、1992593卷、1993523卷)。主要内容有:(1)干部任免;(2)工业、农业、副业、商业、畜牧业、教育、卫生、水利、金融、税收等材料;(3)建设、民政、交通、培训等材料;(4)各类统计报表;(5)其他有关材料。

二、单位和个人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

三、凡复印开放档案,参照奉档【20145号《防止过度利用档案的工作措施》执行。

四、为了方便查档者利用开放档案,馆内专门备有以全宗为单位的开放档案案卷目录,并建立了开放档案目录数据库。利用者可直接到奉贤区档案馆查阅开放档案,也可来电、来函请求代查。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6:30(季节性调整以上级统一规定时间为准)。

地址:南桥镇远东路2670

电话:57420639   邮编:201499

特此公告

 

                                  

 

 

 

上海市奉贤区档案馆

0二二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