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档案馆关于开放馆藏1998年档案的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七条关于“县级以上各级档案馆的档案,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二十五年向社会开放”的规定,经报请奉贤区人民政府批准,从1月10日起,奉贤区档案馆向社会开放第二十五批馆藏1998年档案。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次开放的档案,主要为馆藏1998年中共奉贤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县属各部门、乡镇等61个单位形成的部分档案,共计525卷。

2、公民及组织持有介绍信、居民身份证、工作证等合法证明,可以查阅利用开放档案。

3、为方便查阅开放档案,档案馆接待窗口设有开放档案案卷纸质目录和电子目录阅览区供利用者查阅。

4、凡复印开放档案,参照奉档【2014】5号《防止过度利用档案的工作措施》执行。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奉贤区南桥镇远东路2670号

电话:57420639   邮编:201499

特此公告

 

上海市奉贤区档案馆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