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档案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2-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奉贤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内容,我局的行政许可事项共1项:延期移交档案审批。法定依据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经同级档案主管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的期限。已撤销单位的档案可以提前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尚未有具体行政许可事项发生。
三、下一步打算
我局行政许可具体工作职能科室设在科教法制科(行政许可科)。计划实行三级审查制度:由科教法制科(行政许可科)会同业务科室对行政许可进行初步审查,形成初步审查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查,经分管领导审查同意后报局主要领导审查,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上海市奉贤区档案局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