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档案局公开选聘档案局外聘法律顾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7
为贯彻中央与本市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精神,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在依法治档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等规定,奉贤区档案局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档案局外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计划选聘1人作为区档案局法律顾问。
二、选聘范围
面向全市法学专家、执业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3.法学专家具有法学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在行政法、经济法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4.执业律师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行政法、经济法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以及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二)优先条件
1.曾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长江学者”“上海市杰出青年法学家”“全国优秀律师”“东方大律师”“上海市优秀律师”等国家级、省部级荣誉称号;
2.熟悉党内法规、档案法律法规、网络经济、数字经济、贸易投资、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领域法律法规,拥有处理相关领域法律事务的能力和经验;
3.担任上海市、奉贤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职务;
4.熟悉奉贤区情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有其他本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服务经历的。
四、工作职责
1、为重大决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或法律论证;
2、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
3、参与档案局开展的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行政复议管理和行政诉讼应诉、信访等案件的办理,提供相关咨询及法律支持;
4、参与档案事务管理工作中涉及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提供相关咨询及法律支持;
5、参与档案局项目、合同的谈判和文本起草、修改,出具法律意见书;
6、参与档案维护、接收、保管、信息开发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合同及纠纷等,提供相关咨询及法律支持;
7、参与馆藏档案资料整理鉴定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及法律支持;
8、协助处理信息公开涉及的法律问题;
9、参与相关往来信访函件的处理、协助做好档案阅览和查询利用产生的信访事宜,从法律角度提出相关答复意见或处理建议;
10、为档案普法宣传提供服务;
11、办理档案局交办或委托的档案管理相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五、选聘组织
本次选聘成立选聘委员会,下设选聘工作小组。选聘委员会由区档案局办公室、科教法制科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整体负责选聘工作。选聘工作小组由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落实选聘工作。
六、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6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个人报名与单位推荐相结合。
1.个人报名
(1)下载填写《上海市奉贤区档案局法律顾问报名表》,并附上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
(2)在报名期限内将上述报名材料寄送至上海市奉贤区档案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远东路2670号。
2.单位推荐
推荐单位填报《上海市奉贤区档案局法律顾问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相关报名材料及邮寄地址同上。
(三)审查筛选
选聘工作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照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并择优确定拟聘任初步人选。
(四)审批公示
选聘工作小组将拟聘任初步人选报区档案局(馆)领导班子审议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五)签约聘任
对决定聘任的人员,区档案局与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聘任人员具体工作职责以及相关权利义务,并颁发聘书。
报名咨询电话:021-57187982